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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

时间:2017年01月16日 来源: 作者: 浏览次数:【】

为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,确保档案安全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,有效提供档案信息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档案库房是集中统一保管学校档案的重地,是学校档案、资料保管与存贮的重要场所,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。未经档案馆领导批准,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入库。

二、档案馆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自觉维护档案库房安全的职责与责任,严防损害档案安全的事故发生。

三、档案进出馆库,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,包括档案的接收、日常调阅、借还等。借出的档案归还后,及时放入档案柜,不得随意堆放。

四、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等安全防范措施。

五、对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,对有虫卵、虫蛀、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杀毒、除尘处理后方可入库。

六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,并作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对破损、蜕变的档案及时修补、复制,确保档案安全。

七、定期打扫档案库房卫生,保持库房内整洁,过道通畅,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进入库房。

八、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库房的管理与维护,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。每天上班前要检查所有库房、档案柜等部位是否有异常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并进行处理。

九、库房内要安置温湿度计,值班人员每天要注意观察温湿度,发现异常要开启必要的调控设备,并做好记录。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-24℃之间,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-60%之间。

十、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,应关闭所有库房的门窗,切断水、电源开关,关闭电闸,确保档案安全。

十一、每学期结束前,档案专职人员要对借阅档案进行清理,尚未归还的要及时催还;每学年结束前对案卷进行总清点,确保账、物相符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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